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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朝隋唐时期入华粟特人的葬俗变化与中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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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葬,为埋葬,古人所谓“藏也”,即死者的处理方式。我国比较早的有文字记载的葬式,是《易·系辞下》所载的:“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随着华夏文明的进步,神灵
葬,为埋葬,古人所谓“藏也”,即死者的处理方式。我国比较早的有文字记载的葬式,是《易·系辞下》所载的:“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随着华夏文明的进步,神灵观念、祖先崇拜、“事死如事生”的丧葬观念形成,发展出了等级制度鲜明的处理死者的一整套方式方法,并逐渐演变成为烦琐的丧葬礼仪和丧葬文化[1]。
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丧葬制度和礼仪,这些丧葬制度和礼仪背后是各民族文化的内在表达方式,也是每个民族文化中最隐秘、最深邃、最本土的部分,是最不容易也最不愿意被其他文化影响和改变的文化系统。它是每个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文明进步过程中,结合本民族的宗教、信仰和价值观念而形成的文化体系,有着根深蒂固的历史文化背景和传统,也是最深刻的民族文化认同。
粟特人原是居住在中亚两河流域的古伊兰族人,因曾在西北陆路丝绸之路上扮演重要角色,被称为“丝路商贩”。在3-8 世纪大量进入中国,在中华文明的包裹之下,开始自觉不自觉、积极主动或消极被动地进行自我的文化与信仰调适,这是一个艰难和漫长历程。粟特人在宗教信仰上有适应环境的灵活性特征,在不同的境遇和需要下,呈现出信仰上的多样化特征。但是大多数粟特人主要信仰祆教。
“在阿赫美尼德王朝时,粟特人已接受了祆教。”①祆教是中国人对琐罗亚斯德教的称呼,在古代中国因其徒拜天之故,也是通过观察其礼俗,按其特征来命名[2]。到了隋末唐初,始新造“祆”字,来专指该教。
一、祆教关于葬俗的规定
与中华文明不同的是,粟特人的葬俗受到宗教信仰的影响十分明显[3]。祆教教义影响下的粟特式葬俗有如下特征:
(一)葬具以纳骨瓮为主
粟特祆教徒的丧葬习俗是用纳骨瓮作葬具,祆教徒死后,陈尸野外,让狗或鸟啄食皮肉,剩下骨骼放在纳骨器内下葬。王室用金瓮:“‘正月六日、七月十五日,以王父母烧余之骨,金瓮盛之,置于床上,巡绕而行,散以花香杂果,王率臣下设祭焉。’民间则用陶质骨瓮,花拉子模(即九姓胡的“火寻”)地区常有发现。”[4]祆教有专门以处理尸体为业的人。印度的祆教徒帕西人有“寂没之塔”,是用于天葬的场所,但这个词在早期祆教徒那里,仅指一块平整的坡地或戈壁沙漠。一般而言,尸体要尽快抬到那里,然后任凭飞禽走兽将尸肉吃光,骨骼另行埋葬,免得污染水、火或者其他阿胡拉·马兹达的创造[5]。
在西北陆路丝绸之路沿线地区,也就是曾经粟特人活跃的地区,陆续发现过一批纳骨瓮。1959年在新疆伊犁地区出土5 世纪的盛骨瓮,其形状如游牧部落的毡房,“不难看出伊犁出土的这个佚失其盖的陶瓮实际上就是中亚火祆教徒使用的那种纳骨瓮”[6]。1957—1958年,黄文弼先生在新疆库车麻扎布坦姆村(Maz—abuiam)墓地发现火祆教纳骨器[7],可以证实入华初期,粟特人基本上保持了本土的埋葬方式。
事实上,祆教的丧葬习俗在东进中不断发生变异,在中原地区采用汉式石棺床土葬,而且出现双阙型石棺床、石椁型石棺床和石屏风型石棺床画像石,但内容与祆教信仰有关,如祭火坛等[8]。从一些祆教壁画和盛骨瓮图像看,祆教祭祀仪式中是有娱神乐舞的[9],由此也可以证明使用这些汉式石棺床葬具的人就是原本信仰祆教的入华粟特人。
《魏书·高允传》云:“前朝之世,屡发明诏,禁诸婚娶不得作乐,及葬送之日歌谣、鼓舞、杀牲、烧葬,一切禁断。虽条旨久颁,而俗不革变。…… 今国家营葬,费损巨亿,一旦焚之,以为灰烬”。在魏晋时期,这种歌舞送葬、火葬的迥异于传统中华丧葬习俗的粟特式葬俗在中国较为普遍,引起有识之士的焦虑。直到唐代,拜火教依然昌盛不衰。至唐贞观五年(631),有传法穆护何禄,将祆教诣阙闻奏,敕令长安崇化坊立祆寺,号大秦寺,又名波斯寺。至天宝四年(754)七月,敕:“波斯经教,出自大秦,传习而来,久行中国,爰初建寺,因以为名,将以示人,必循其本,其两京波斯寺,宜改为大秦寺,天下诸州郡有者准此”[10]。拜火教影响所及,以火焚烧死者生前所用之物,就成为一种源远流长的丧葬礼俗。“死则潜埋,无坟垄处所,至于葬送,皆虚设棺柩,立冢椁,生时车马器用皆烧之以送亡者”[11]。
(二)火崇拜
在各民族丧葬中,祆教最突出的特点还是对火的崇拜。美国哈佛大学Frye 在其《波斯》一书中指出,在萨珊王朝末期琐罗亚斯德教徒中,“有精心策划的传火仪式,从中央大庙的有着长燃火的神坛上把火送到省区、市镇、村庄以至个别人家的神坛上。”[12]在墓葬中使用火也源于琐罗亚斯德教这个习俗,灵魂需要光明,灵魂需要火。中国发现的4 世纪的萨珊朝银币上饰有圣火和祭坛[13],7 世纪的布哈拉和花剌子模的货币上铸有戴冠的像和燃着圣火的祭坛[14],都能证实琐罗亚斯德教的拜火习俗被当作民族习俗保存了下来。如古代塔吉克人在墓穴上面安放一个不大的壁龛,每逢节日就在壁龛里点燃灯盏。人死后,若白天出殓,晚上则燃起篝火,有的一连烧三个晚上[15]。固原地区有将死者生前所用物品与衣物在下葬之后用火焚烧的习俗,可能与粟特人的祆教葬俗有一定关联。
文章来源:《中华实用诊断与治疗杂志》 网址: http://www.zhsyzdyzlzz.cn/qikandaodu/2020/1227/394.html